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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给予优质企业奖励资金 最高可达500万元

 发布日期:2022/5/21 0:54:39  文章来源:南海网  浏览次数: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1日消息(记者 姚皓)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优质企业的激励作用,日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提出,2022年5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将对全省优质企业采取事后的方式给予奖励资金。

  根据《海南省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优质企业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中安排用于奖励海南省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获得iF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及国家级设计奖企业的资金。

  奖励对象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获得iF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及国家级设计奖的设计企业或企业所属的设计机构,其中国家级设计奖是指由国家部委主办或通过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奖项。

  奖励标准包括,对2021年以来,首次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海南省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海南省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对2021年以来,获得iF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的海南省设计企业或企业所属设计机构给予每项3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设计奖的海南省设计企业或企业所属设计机构给予每项 10万元奖励。

  奖励资金的申报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操作,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公示、拨付。其中,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程序为,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公告发布后的30日内,发布资金申报通知,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

  对2021年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海南省企业,在《细则》实施后30日内,发布资金申报通知,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

  设计类大奖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程序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印发申报通知,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核查申报企业提交的获奖情况,确定予以奖励的企业和资金额度,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