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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率先以立法形式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省司法厅专家: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2/12/29 16:17:28  文章来源:南海网  浏览次数:

日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推动海南成为全国首个以立法形式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的省份。对此,海南省司法厅立法三处副处长吴卫民认为,取消许可和审批并不等于放任不管,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有利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今年11月30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取消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天,省政府公布实施《规定》。

  吴卫民介绍,“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通俗来讲,就是“承诺+备案”制,即市场主体承诺符合要求并提交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门营业。近年来,海南按照“应施尽施”原则,已经对100余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规定》是聚焦“市场准入”,对告知承诺制的一次跨越性“升级”,将实行承诺即入制的许可事项改为“承诺+备案”。

  “但取消许可和审批并不等于放任不管。”吴卫民说,《规定》不仅明确了推进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职责分工,规定了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各项机制,也明确提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并且规定了违反承诺的处罚措施。

  吴卫民认为,这次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最低市场准入”的有益探索、实施“最简权力清单”的有力支撑、实施“最优审批服务”的有效途径,减少了审批事项,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了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目前,海南已经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重要工业产品生产、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等领域实施了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吴卫民说,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逐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的要求,实时跟进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进程,推动以自贸港立法扩大改革实施领域,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海南公布第一批实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事项清单>>

  12月22日,《关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取消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11月30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取消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同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决定》和《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制度在海南落地。

  《决定》依法取消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滑雪)许可、重要工业产品〔压力锅(不锈钢压力锅、铝压力锅)〕生产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黑木耳菌种栽培种、香菇菌种栽培种、双孢蘑菇菌种栽培种、平菇菌种栽培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蚕种(桑蚕原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与此同时,上述这六项事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并列为第一批实行承诺即入制的事项清单。

  海南是首个探索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省份,也是全国首个出台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立法的省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是指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依法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市场主体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该制度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海南有关部门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

  日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相关主管部门不再通过事前审批方式对上述事项进行管理,而是按照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12月2日,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就《规定》的出台背景及亮点进行解读。

  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海南自贸港的建设重点。自由、便利从何而来?关键在于放松、打破甚至取消企业全生命周期中的行政束缚。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将善意假设落到实处,可以做到最大限度地‘放得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提出要推广实施的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便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承诺即入,通俗来讲,就是“承诺+备案”制,市场主体承诺符合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备案后即可开门营业。

  “近年来,我省按照‘应施尽施’的原则,已对11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了告知承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该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则是聚焦“市场准入”,对告知承诺制的一次跨越性“升级”,将实行承诺即入制的许可由审批改为了备案。

  《规定》提出,“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依法取消许可和审批,市场主体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除了刚刚取消的六项行政许可事项,接下来还会视情况依法动态更新、公布。”该负责人介绍,六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与《规定》的出台,意味着海南成为全国首个以立法形式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的省份,也是全国首个在具有强制性标准领域取消一批行政许可、按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进行事项管理的省份,“在此之前,海南也是首个探索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的省份”。

  值得一提的是,取消许可和审批,并不等于“放任不管”。

  《规定》提出,有关主管部门将在出具备案凭证后对市场主体的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并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和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情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监管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对违反承诺的市场主体进行依法处罚。

  通俗来说,就是你承诺我相信,你违反我严惩。在该负责人看来,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牵引性改革,体现了对标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要求,以精简审批为切入点,把降低准入门槛的便利送给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政府,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