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改革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专场在海口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若干措施》已于2024年12月11日起印发实施,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若干措施》提出28条改革措施,主要围绕全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全方位加强科技企业引育、深化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改革、支持企业聚合高质量创新要素、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生态、健全符合创新规律的监管制度、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组织领导等七大方面谋篇布局。
政策亮点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以企业为主导的科研组织模式,完善以企业为核心的服务保障机制,为企业成长量身定制“科技树”,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从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为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强化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保障。比如,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对规上企业自主立项科研项目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对企业年度新增科研项目经费3000万元以上的,最高给予500万元经费支持;将每家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的年度累计额从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对科技创新企业的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若干措施》在原有业务模式基础上,将“琼科贷”风险补偿金支持范围由1700余家,扩大至国家和省部委认定的2400余家各类科技型企业;同时进一步提高贷款金额,将单笔贷款金额上限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进一步提升财政支持政策效能。
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若干措施》出台为契机,坚持企业梯度培育,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强化企业服务帮扶力度;坚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融合,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应用;坚持培育打造高能级平台,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强化创新供给和应用场景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