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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海南这项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5/2/27 17:59:19  文章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浏览次数:

2月27日上午,“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31个专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专场在海口举行。据介绍,今年2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登记的政府规章。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该发布会邀请了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调解协会等单位的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据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王廷忠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国际商事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为落实《总体方案》要求,去年11月29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有效贯彻实施,是推进《总体方案》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也为进一步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此,省政府已以政府令形式制定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3月1日起与《规定》同步实施。


图源于海南日报

 

王廷忠表示,商事调解作为多元化解纠纷重要方式,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方面地位日益重要。省委、省政府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明确提出了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工作要求,先后推动省人大相继制定出台了《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加强商事调解顶层设计,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切实推动《条例》《规定》顺利施行,确保一系列有效化解商事纠纷的创新举措见效落地,构建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商事调解制度,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办法》,旨在规范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登记,着力补齐实践中对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抓手不足、商事调解组织设立条件不明晰及专业化服务供给薄弱等短板。


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登记的政府规章,《办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预防为先”理念,弘扬“以和为贵”文化,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顺利封关运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图源于海南日报

 

《办法》立足着力构建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监管的同时突出服务支持

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01 确保创新措施落地


原来设立商事调解组织需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省人大出台的《规定》变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司法行政部门是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登记的主管部门,创新了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路径。为确保创新措施落地见效,《办法》进一步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设立的商事调解组织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细化了申请设立商事调解组织路径,明确了商事调解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等内容。


02 突出服务支持


《办法》主要从申请、变更、撤销、注销等程序以及管理规则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优化设立登记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大幅节约了设立商事调解组织的时间成本和制度成本,进一步激发商事调解行业发展活力。


03 强化行业自律


为提升商事调解行业依法依规自律管理水平,《办法》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调解行业协会是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员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制定行业规范、商事调解员名册管理、惩戒规则等办法,并负责处理对商事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员的投诉。


04 加强风险防控


《办法》明确商事调解组织为非营利法人和对商事调解组织加强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和评价,对在年度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商事调解组织,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设定了商事调解组织终止条款。


图源于新海南客户端


王廷忠表示,为贯彻实施好《办法》,下一步,省司法厅将采取媒体宣传、网络传播、举办推介会、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海南商事调解制度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推动《办法》顺利实施,全力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同时,建立省高院与省司法厅、省商事调解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沟通会商机制,适时会商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商请省高院对法院系统规范商事案件委托调解工作及商事调解组织线上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线下入驻诉讼服务中心予以支持。


另外,还将加强对省商事调解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支持,强化行业自律和规范化管理,推动协会加快制定行业规范、商事调解员名册管理规定、惩戒规则等配套制度,发挥好商事调解行业自律作用。


“目前国家就境外商事调解设立业务机构方面没有专门的立法,相关监管要求条件还未明确,待相关设立程序、登记机关等明确后,我们将主动加强与司法部做好沟通,积极推动出台境外商事调解组织在海南自贸港内申请设立业务机构具体办法,吸引境外商事调解组织落户海南自由贸易港。”王廷忠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