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放”是指上级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理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管”是指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服”是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放、管、服”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放”是指上级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理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管”是指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服”是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