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讲话两周年之际,我们开设“百问百答”专栏,进行相关知识介绍与普及,目的是使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自由贸易试验区、了解自由贸易港、读懂国家重大战略、把握海南发展机遇。
今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海南试行自贸港建设6条外汇管理政策,包括“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资金汇出入管理”,“支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申请”等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
什么是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QFLP),即允许外国企业或个人依法参与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募集资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境内企业股权。QFLP企业可以采用公司、有限合伙等企业组织形式。在外汇方面,QFLP按照一般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管理,在资金投向方面无外汇政策障碍。
QFLP业务自2011年开始在我国试点,目前在上海、深圳等地获得了长足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2020年1月批复同意海南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资金汇出入管理,简化相关外汇管理手续。目前,海南正在抓紧研究完善促进QFLP聚集发展的相关措施。
海南落户了若干QFLP企业,境外投资者通过QFLP可以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国内VC(风险投资)和PE(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有利于吸引国际资本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什么是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QDLP)即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机构(基金管理企业)经批准,在境内发起设立基金,面向境内投资者(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募集资金,并将募得资金购汇或直接以人民币形式对境外投资标的进行投资的制度安排。
QDLP基金不仅允许合伙制,还允许契约制、公司制等其它形式。投资范围不仅包括境外证券市场,还包括境外大宗商品、境外证券基金份额、境外未上市企业等。
2012年以来,上海和深圳分别开展了相关试点,经过多年发展,两地的获批额度已经分别提升至50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2020年1月批复同意海南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研究,制定相关试点办法,按程序上报总局批准后实施。目前,海南正在抓紧研究完善试点方案。
简言之,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是境外募集、境内投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是境内募集、境外投资。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消除原有外汇管理上的障碍,简化外资进入和境外投资的程序和手续,规范外资进入和对外投资门槛;有利于与国外深度开展贸易投资合作和区域共建,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扩大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