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海口江东新区发布
《关于征集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的通知》
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设立6000万元专项资金池
单个项目最高可获专项资金300万元
什么是“先投后股”?
“先投后股”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先投”阶段,以科技项目形式向科技型企业投入财政资金,解决科技成果在概念验证、产品中试及二次开发等关键环节的资金短缺问题,支持科技成果趋于熟化,并约定后期转化为股权的条件。在“后股”阶段,当被投企业达到转股条件时,根据事先约定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换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
本次征集覆盖产业范围广泛,包括在现代服务业、临空经济、现代商贸等江东新区“1+2+8+N”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园区企业。重点支持园区内“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企业,开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的园区企业及高校在校学生创办的企业。此外,还支持“异地孵化+本地注册”模式。因本地科研资源不足而无法在海南完成全部研发环节的项目,须在首期专项资金拨付前完成在江东新区的公司注册,可依托境内外其他地区现有科研条件完成核心技术攻关及关键研发环节。
项目申报主体应在江东新区实质性运营,或由海南自贸港国际科技大市场服务的单位、企业或其他组织。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省级、市级和区级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支持,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
项目支持标准为单个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园区内在校学生的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分两期拨付。最终选定的项目将在园区实质性运营,还可获得海南自贸港国际科技大市场在产业空间、技术转化、市场推广等专业的科创服务支持。
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咨询对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董女士
电子邮箱:dongxinrui@cgci.gt.cn
咨询电话:010-81168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