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讲话两周年即将到来之际,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脚步也越来越近了。我们特开设“百问百答”专栏,进行相关知识介绍与普及,目的是使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自由贸易试验区、了解自由贸易港、读懂国家重大战略、把握海南发展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正式表决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外商投资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什么是“准入前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和本国人同等待遇。
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我国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无论内外资企业,只要在中国注册,都将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核心是给予外资准入权,并在国家监管和税收待遇等方面给予法律上和实质上的同等待遇。
什么是“负面清单”?
准入前国民待遇不是绝对的,允许有例外。世界各国较为普遍采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因此,国家在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同时,一般都会列出“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是指关于外资进入或者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是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在该清单上,国家明确列出不予外商投资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清单之外领域则充分开放。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越来越短的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是滚动向前发展的,是与时俱进的。
今年我国发布了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这是我国5年来第四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该两份负面清单均在2018年版负面清单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其中全国版清单从48条精简为40条,自贸试验区清单则从45条精简为37条。
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更短些,是因为要在自贸试验区做一些先行先试的压力测试,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成功后,再复制推广至全国。
总之,一般准入前国民待遇通常与负面清单制度相结合。“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是国际惯用的高标准投资规则之一。
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落实“非禁即入”,是我国加强同国际经贸规则的对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